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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骆东平教授获表扬

发布时间:2024-02-28  点击:


本网讯 近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给学校来信,对我校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骆东平教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职表示了充分肯定。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骆东平同志依法履职,积极工作,遵守政治纪律和议事规则,认真审议相关议题,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学习培训、代表小组和下沉社区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密切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履职工作富有成效,为实现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推进我省的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骆东平,现任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民盟宜昌市委副主委,荣获湖北省第五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奖、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七个一百”人选,入选湖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当选宜昌市第四届法治建设“十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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