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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8  点击:


2025届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及时发现论文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并规划好后期的论文写作工作,现开展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方式

本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对象为已通过论文开题、导师同意、缴清学费,且拟于2025年进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采用PPT线下形式汇报。

二、检查时间及分组

10月19日(周六)上午半天,8:00正式开始中期答辩,请提前15分钟到场拷PPT,做好相关准备;共14组,具体分组另行公布。

三、中期检查评议小组

1.中期检查设立评议小组,由相关学科专家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组长和成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被考核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组长。

2.秘书协助组织和处理相关事宜,并详细记录中期报告过程。

四、检查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

4.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5.完成论文初稿。

五、检查程序

导师未同意、逾期未交资料、未缴纳学费,以上三种情况不予安排。

1.研究生于1013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W-2231(可代交):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1份,A4双面打印;

(2)论文初稿:3本,按照群共享论文模板设置格式,A4双面打印

(3)《专业实践》:1份,A4双面打印,能提交者一并提交,最迟10月30日之前。

2. 提交资料具体时间:

(1)10月13日之前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10月13日下午:14:30-17:30,学院W-2231安排专人值班收取资料。

3.检查以PPT答辩形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汇报论文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评议组提问时间为10-15分钟;评议组评议,评议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工作态度以及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并给出评价结论;中期答辩结束后,由评议组长(或组长指定老师)在中期检查报告签署评议意见后,秘书回收此材料。

4.中期检查评议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种,决议以不计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为通过。中期检查合格者,可以继续相应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中期检查未合格者,可于3个月后再次申请检查,仍末通过者,进入研究生分流与淘汰程序。

六、材料上报

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秘书将导师和评议组签署较详细意见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和中期检查记录等资料上报学院。

七、其余相关要求

1.请各中期检查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程序规范,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参加中期检查研究生的导师到场。

3.不能按期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延期检查的申请报告,由导师、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推迟检查,同时相应推迟答辩时间。研究生如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将停止其学位论文的后期工作,不予安排答辩和授予学位等工作。

4.“导师审核意见”需填写规范,意见内容不能仅为“同意”或“不同意”,导师应从已完成的研究工作、阶段性成果及如期完成学位论文全部工作的可能性等方面阐述意见。

5.秘书及会务组检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确保上交资料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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