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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项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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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湖北省高等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三峡大学课程思政“334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人才培养全过程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推进学院本科教育“课程思政”建设,学院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专项立项及建设工作。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求

1. 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一般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二、立项数量

1. 每个专业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3门。

三、建设经费

学院对拟立项课程在课程建设、案例编撰、师资素养培训等视等方面给予明确的经费、场地等支持。

四、建设内容

1.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学院负责管理验收。各系应当加强项目管理力度,依托课程组通过集体备课、听课、教学研讨、开展公开课等形式,促进项目建设。

2. 项目批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项目验收需完成以下内容:(1)开展一次示范课或进行一次课程思政建设汇报活动;(2)参加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竞赛;(3)申报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若获得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给予学院免鉴结题验收。

4. 对学院立项的课程思政专题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等教研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1.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见附件)。

六、申报时间安排

2024315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教学办雷欢欢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雷欢欢,联系电话:6398906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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