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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布关于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通字〔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1-06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的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末课程考试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务必于20211月13日下午下班前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录入相关工作,并做好下学期初课程补考相关工作的安排。

二、2021年春季学期选课相关工作

1.20211月6日下午下班前,完成第一轮选课结束后的停开课处理工作。各学院需提交拟停开课的课程清单。

2.第二轮选课时间为20211月11日至15日、2月26日至28日,请各学院特别关注并妥善做好2021届毕业生及各年级学生重修重考选课指导工作。

三、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的补考工作

1.2020年秋季学期课程补(缓)考安排从202131日开始,3月21日前全部结束(含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通识核心(公共)课补考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34日下午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开设的计算机基础、语言类课程

36日全天(含晚上)为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类课程;

3月7日全天(含晚上)和311日下午(含晚上)为理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

313日上午为田家炳教育学院开设的师范类课程

313日下午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通识核心类课程

314文学与传媒学院开设的大学语文课程

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请于考试前在各开课学院网站上查询。

2.各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补(缓)考时间自行确定,但必须与通识核心(公共)课考试时间错开。交叉课考试时间请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商议后确定。各学院必须为补(缓)考考场提供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照片集,供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

3.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询补(缓)考成绩,各开课学院应至少在考前三天将补(缓)考的考试安排上网供学生查询。需补(缓)考的学生请及时在开课学院网站查询考试安排,并按要求带齐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根据《三峡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在考试中请人代考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补(缓)考中违纪和舞弊学生的相关材料必须在考试后一周内报教务处学业指导科。

四、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1.各学院于本学期第20周之前在学院网站完成教授上课情况公示。

2.各学院应根据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于2020年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除学生评教以外的其他评价内容,于2021年春季学期第5周之前提交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五、实践教学相关工作

1.请相关学院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政府债券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立项的债券项目顺利推进。

2.请相关学院继续做好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立项培育准备工作。对于今年已经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进一步完善,时刻关注国家申报通知。

3.请有条件的学院做好寒假期间学科竞赛的线上集训、参赛等工作。

4.请各学院教学办督促指导教师、2021届毕业生按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表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教学研究相关工作

1.专业建设:请相关学院做好国家级一流专业申报后续工作。

2.课程建设:(1)做好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申报准备工作;(2)1月15日前提交2019年认定课堂教学改革课程持续改进的《课堂教学改革进展与总结报告》;(3)2021年立项并于春季学期开课的校级一流课程、2019-2020年已认定并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设的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应做好教学安排,开学后需提交《教学安排表》等材料。

3.教学成果奖:准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相关学院继续开展已立项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相关工作。

4.教材:请相关学院做好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相关工作。

5.人才培养方案:下学期第3周前做好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2021年秋季学期课程制与录入工作。

七、2021届学生后期相关工作

1.学校已于2020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毕业班重修重考安排的通知》(教通字【20201号文),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学校不再单独组织3-5月份的毕业生重修、重考课程的选课教学以及考试安排工作(含不再单独组织漏选的课程)。

2.请各学院认真开展2021届毕业生的学业比对和毕业学分清理工作,务必通知到学分欠缺毕业生按时选课,以便保障后期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八、学籍相关工作

1.2020秋季学期学籍清理的退学文件均已发送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按照2020年11月6日学校关于学籍清理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务必做好签收送达工作。

2根据《三峡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020级学生最迟可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逾期不再接受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

3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版)》第七十条之规定,已达到恢复原年级学分要求的留级学生须在20213月25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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