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按照研究生院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答辩总体情况
参加答辩研究生166人。其中公共管理(非全日制)95人,法学 50人,法律(法学)21人,共11组,详情见答辩公告。已按规定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60人,其中校外委员22人。
二、答辩工作组织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1. 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硕士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答辩会议记录等论文答辩相关事项。
(二)答辩时间、地点
2025年5月24日上午8:00,下午14:00,地点详见答辩公告。
(三)成立答辩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答辩公告于正式答辩前按照大学文件要求挂学院官网和张贴。
(四)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和第一指导教师应参会(评议环节除外)。
三、答辩工作流程
(一)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
1.严格按照大学相关文件进行学位授予条件审核,除科研(学术)成果条件外,其他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生填报申请学位所需的科研(学术)成果信息并提交科研(学术)成果材料。
3.学院于答辩前严格做好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论文评阅成绩是否通过,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是否达标等。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按要求组建答辩委员会。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2.答辩前发布答辩电子和纸质公告。电子公告在正式答辩前5天于学院网站发布,纸质公告于答辩前3天在院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
3.学院于5月19日前将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送达答辩委员。
4.根据分组名单,学院提前5天通知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督导专家。
5.答辩前1天进行答辩秘书培训工作,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6.答辩开始前30分钟,答辩秘书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7.答辩开始前15分钟,答辩人和列席人进场;秘书清点到场人员,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须上午全部到场,聆听答辩主席宣布答辩规则及注意事项。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报告答辩相关情况
答辩秘书报告答辩委员会组成、督导专家和答辩人情况等。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主要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成员组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等;答辩人情况主要包括答辩人基本信息、学分修读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复制比检测及评阅情况,是否符合答辩要求等。答辩秘书报告完毕,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规则与注意事项。
3. 答辩人以PPT形式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采取即问即答或集中提问后作答的形式,向硕士研究生提出问题,硕士研究生回答问题。
5.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并讨论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秘书及时报告评分和投票结果。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备注:
(1)答辩人应穿戴得体,注重学术礼仪,应保证着装、仪容仪表规范。
(2)论文答辩时,答辩秘书需备好以下材料:《学位论文答辩评分细则》《学位申请与评定书》(有论文评阅意见)、《答辩表决票》《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答辩情况汇总表》。
(3)答辩秘书首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作好原始记录,在《答辩情况汇总表》登录每个答辩委员的评分,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两份)填写答辩平均成绩。
(4)学位论文答辩后,答辩人需按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提交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未通过的论文,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完成修改,重新申请答辩。
四、答辩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答辩前、答辩和答辩后的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
2.制订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对答辩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充分预判,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3.统筹做好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期授位。
(二)督导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学院视导成员需进行督导工作,对答辩程序是否规范、研究生答辩情况等进行督导,及时向学院反馈发现的问题,填写督导记录表,并提交学院备档。
视导工作应实现所有答辩组全覆盖,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答辩组工作情况,确保论文答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