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3 点击: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3级法学(科院)专业《专业实习》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如下,对下列经费使用情况如有异议,于2026年7月1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反映,过期不予受理。电话:0717-6398906
下一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级学生《专业实习》经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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