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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6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按照研究生院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答辩总体情况

参加答辩研究生146人。其中公共管理(非全日制)91人,公共管理(全日制)留学生2人,法学34人,法律(法学)17人,法律(非法学)2人,十一个答辩组,详情见答辩公告;已按规定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共64人,其中校外委员22人。

二、答辩工作组织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导师及同行专家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专业型研究生答辩组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

2.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名(硕士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议记录等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研究生本人导师应列席答辩会,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答辩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0日上午8:00,下午14:00;地点等详情见学院官网研究生教育栏答辩公告。

(三)成立答辩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除特殊情况外,研究生和导师应在答辩会场参会(评议环节除外)。参会师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除专家讨论环节外,答辩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形式答辩组,在答辩公告中明确平台和会议ID。相关答辩组提前进行现场设备调试,确保视音频传输效果,技术专员负责远程视频答辩的相关网络技术支持和录音录像等工作,并协助答辩秘书做好答辩会组织工作。

三、答辩工作流程

(一)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

1.学院严格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暂行)》(三峡大研〔2018〕7号)文件进行学位授予条件审核,除科研(学术)成果条件外,其他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2.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填报申请学位所需的科研(学术)成果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同时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科研(学术)成果材料。

3.导师和学院通过“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学生提交的纸质学位申请材料,严格做好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学籍、成绩、学分、学位课成绩、论文评阅成绩是否达标、申请学位的科研(学术)成果是否达标等,学院于答辩前完成审核。

4.学院在完成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后(学位论文答辩是否通过除外),于5月15日将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申请学位科研(学术)成果清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若答辩前科研(学术)成果暂不达标者,待成果达标后申请学位前再次公示。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1.按要求组建答辩委员会。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学位论文答辩前发布答辩电子和纸质公告。电子公告于5月16日在学院网站发布。

3.学院于5月16日前将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意见送达答辩委员。

4.学院根据分组名单,提前5天通知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委员和督导专家。

5.采用线上线下混合答辩形式的答辩组,答辩秘书和技术专员至少提前1天做好设备测试,测试网速及声音、图像传输效果,测试PPT播放等,以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6.答辩开始前15分钟,答辩秘书调试好设备,做好答辩准备和录音录像准备。

7.答辩开始前10分钟,答辩人和列席人进入会场。网络答辩人须实名制进入视频会议室,调试好声音和图像。

(三)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报告答辩相关情况

开启视频录制,列席导师可简要介绍答辩人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答辩秘书报告答辩委员会组成、督导专家和答辩人情况等,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主要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成员组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经过学院审核通过等;答辩人情况主要包括答辩人基本信息、学分修读与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复制比检测及评阅情况,是否符合答辩要求等。答辩秘书报告完毕,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学位论文答辩

(1)宣布答辩规则。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规则与注意事项,并宣布开始答辩。

(2)报告学位论文。答辩人以PPT形式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硕士研究生20-30分钟,论文主要内容报告完毕后,答辩人须对预答辩及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进行专项汇报说明

(3)提问与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其他参会者向论文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即问即答,不得另行准备

(4)休会。答辩主席宣布问答环节结束,答辩人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停止视频录制,检查并报告退席情况。

3.讨论答辩决议

(1)答辩秘书简要介绍论文送审评阅的专家意见和导师的学术评语。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讨论和评议:

①讨论对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的综合学术评语。

②对是否通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形成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③答辩秘书及时报告评分和投票结果。

4.宣读答辩决议

开启视频录制,答辩秘书组织答辩人、观摩师生进入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是否通过答辩并建议授予学位,宣布答辩人答辩结束,停止视频录制,结束会议。

备注:

(1)答辩人应穿戴得体,注重学术礼仪,应保证着装、仪容仪表规范。

(2)论文答辩时,答辩秘书需准备以下材料:《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学位申请与评定书》(有论文评阅意见)、《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答辩情况汇总表》《答辩表决票》。

(3)答辩秘书首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作好原始记录;在《答辩情况汇总表》登录每个答辩委员的评分;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式三份)填写答辩平均成绩。

四、答辩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答辩前、答辩和答辩后的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

2.制订详细的答辩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对答辩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充分预判,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3.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真实、完整、可追溯,整个答辩过程录像备存,以备查。

4.按大学要求,统筹做好论文答辩等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如期授位。

(二)答辩督导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学院视导成员需进行督导工作,对答辩程序是否规范、研究生答辩情况等进行督导,及时向学院反馈发现的问题,填写督导记录表,并提交学院备档。

视导工作应实现所有答辩组全覆盖,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答辩组工作情况,确保答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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