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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30  点击:


聚焦中心任务 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3日)

王岐山
我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明天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将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全党动手一起抓、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得到党中央肯定和人民群众拥护,增强了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举办中央纪委委员专题研讨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中央纪委、监察部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的决定,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常委会决策作用。调整内设机构,加强纪律检查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将参加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至14个。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更加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
(二)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制定治理措施,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执纪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党中央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突破口,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密切联系实际,制定措施,坚决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执纪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成果。中央纪委约谈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积小胜为大胜,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全党和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希望,树立了我们党的权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处理,2013年共查处违规问题2.4万起,处理3万多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00多人。中央纪委分4次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问题及时曝光,发挥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严厉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根据党的十八大对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力度。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中央纪委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积极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对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连续4轮听取汇报。研究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处置标准,强化审查办案全过程管理。下发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分类处置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完善和细化初核、立案调查等各项制度。增加纪检监察室,设立专案组,建立办案人员库,整合加强办案力量。转变办案方式,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开展省区市办案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办案点、录音录像、暂扣款物的管理。坚决查处违反审查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坚持抓早抓小。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失实的予以澄清,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会同地方、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干部谈话,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该了结的予以了结。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13年,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31人,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万件(次),函询1.8万人,谈话4.2万人,了结处理4.3万人;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00多人。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5.1万人。全国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2.3万件。
(四)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按照中央要求,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方式方法,实行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不固定,建立巡视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选派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参加巡视,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巡视组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中央巡视组对20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巡视,紧紧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发现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对巡视成果善加运用,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相关地区、部门处理,对重点线索逐一核实,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省区市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五)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各级纪委普遍建立约谈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4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对38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宣传先进典型,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强化宣传主阵地建设,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委部领导在线访谈与群众交流,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应对和引导舆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加强网站建设,开设举报监督专区,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维护中央纪委作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带头改进作风。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四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新闻报道,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纪律约束。强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狠抓党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成绩来之不易。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把人民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充分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作用;必须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以上率下,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把惩治腐败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必须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围绕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党的肌体健康,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不懈加强党风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逐步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形成强大合力。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权必有责。要分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坚决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加强成果运用,细化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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