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2 点击:次
经个人志愿申请,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各党支部综合审查,学生党总支综合评议,拟确定以下同学为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重点发展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
若对拟发展对象有异议,请于4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学生党总支。
办公地址:沁11栋121室
联系电话:杨老师 0717-6399383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总支
2022年4月22日
上一条:【党校培训】关于举办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重点发展对象】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党支部开展重点发展对象答辩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