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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管与民族学院(原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民族学院)接收2027级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20  点击:次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文件精神,我校2027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为做好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下设督查组、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小组。

二、接收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推免生计划

备注

1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0

限法学专业

3

030400

民族学

全日制

8

不限专业

2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9

限法学专业

三、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通知其复试具体安排。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通过研招网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复试

(一)复试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其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贯学业表现:查看考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科研经历、学术科研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材料;

2.专业素质:考生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学术研究兴趣、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外语水平: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听、说、读及交流的能力。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综合考核时间在10月9--12日,具体时间地点在QQ群另行通知。申请三峡大学法管与民族学院的推免生请加入QQ群:1021849377,重要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2.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所有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都必须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予复试,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按“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流程”缴费(见附件1)。

3.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完成体检。在三峡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的,将体检缴费凭证提交给学院,不用提交体检报告;在校外医院体检的,应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在 10月23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W-5318室。

4.资格审核

下述1-7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按序号依次整理成册。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7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73784740@qq.com。纸质材料审核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5:00,地点为W-5318办公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为正反面);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以及科研经历、科研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6)国家英语四、六级,或TOEFL、IELTS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学院复试

推免生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五、招生政策

1.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最终复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收费标准及学制

学费标准:8000元/年,学制:三年。  

最终学费标准按上级部门意见执行。

六、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6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生20000元/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评选标准按照《三峡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4.专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

5.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6.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和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定的特困补助。

7.设有三峡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

若本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宜

1.在拟录名单公布三日内可接受考生相关申诉。如有申诉,考生应向学院复试督查小组递交书面申请,督查小组全面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处置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核。

2.学院督察组申诉电话:0717-6393261。

3.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三峡大学文科楼W-5318,电话:0717—6393023。

4.未尽事宜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三峡大学接收2027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三峡大学接收2027级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峡大学法管与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




  • 一审:黄利红
  • 二审:简邦俊
  • 三审:徐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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