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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9-06  点击:


 

有关项目校内立项认定及经费管理的几点说明:

1、项目性质是科技口的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校外纵向项目分割入校或校内经费来源的项目在校内立项时认定为纵向项目,在基础办登记管理,录入科研系统时选取校级纵向项目录入,项目经费使用按纵向经费列支。2015年校内项目文件出台前校内经费来源的及2017年前校外纵向项目分割入校的项目,当年虽然立项为横向项目,但应按财务处要求办理横转纵,项目经费使用按纵向项目经费列支,不能申请代理记帐。

 

2、其他项目来源无论是否财政经费,若对方没有明确约定不能列支招待费或给项目组成员发劳务的,校内立项为横向项目,项目经费使用按横向经费列支。

 

3、需要设计、勘查、监理、评估、勘察、旅游规划设计及城乡规划编制等专业资质的合同请到资产公司办理。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1、请项目负责人进三峡大学科技处网站下载专区,查看《三峡大学技术合同类别及示范文本(2017.3)》,其中上传的校内文件的附件1为三峡大学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如本校老师起草合同则确定好技术合同类别后选用对应类别的合同模板,若对方单位坚持使用他们固定合同模板,则在签字盖章页甲乙方后加上第三方负责人相关信息(可手写)。附件2审批表请一并填写后,学院审批签字盖章,连同合同一起找科技处处领导签署合同,科技处综合科盖合同章。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及审批表交到所挂靠学院科研办,次年审批表及合同一式一份送档案馆归档。

 

2、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信息全面细致地录入三峡大学科技信息管理系统。

1)“项目来源”请填写对方单位全称,“登记时间”指该横向项目在大学的登记立项时间,“登记时间”的年度注意要填目标任务所属年度。

2)经费预算部分虽然没有打“*”号,但这部分为必填项,请负责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比例,财务处以此作为项目经费开支依据。录入的经费预算比例合计为1,当录入经费比例为1时方能保存经费预算数据。

其中,“管理费”(大学)为0.05,项目所在学院(系、部、中心)可对横向项目提取一定比例的科研管理费,提取比例由各学院(系、部、中心)自定,提取比例的办法报科学技术处备案后由财务处执行,收取院级科研管理费的项目,请负责人填写“管理费”时除大学科研管理费的0.05外,还要加上院级科研管理费的比例合计填写。“税金”因营改增下降为0.033

“招待费”应小于等于0.2。“劳务费”一般控制在项目总到帐经费的0.5以内,软件开发、对外培训、文献翻译、创作规划、决策咨,以及其他人文社科类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劳务费比例最高可达0.7。“协作费”原则上比例控制在经费总额的0.3内,外协项目必须在原合同中注明。

其余科目预算请按项目实际需要填写完整。

3)工作量分配部分请负责人一次性分配项目组成员工作量比例,工作量合计100%默认在负责人名下,负责人按序增加完成人后录入其工作量比例,系统自动扣减负责人的工作量比例。合同经费及到帐经费,系统直接按照比例自动将金额按工作量比例分配到各成员。

请注意,系统“经费分配”中个人所占合同经费及到帐经费均由系统依据负责人首次录入的“项目组成员工作量比例”自动生成,年终学院任务考核及预算,老师个人横向科研成果都是依据完成人所占经费计算,请谨慎录入,一旦录入,不得修改。

未完全录入完毕,可点击“保存”,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报院审。

3、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后,提交学院科研办审核,院审通过后,请院科研办电话或QQ留言通知社会服务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校审,校审时将在系统中发给项目编号。校审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点击“打印通知书”,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生成PDF格式的《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横向项目)》,打印一式二份,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横项项目合同原件,到社会服务综合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执“立项通知书”及科技处登记盖章后的合同至财务处开具发票及认领本项目已到帐的经费,另一份立项通知书在办理代理记帐时交代理记帐公司。

4、横向项目结题请按《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研究团队、公司)(试行)[三峡大科〔201652]文件中,附件5《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办理,委托方盖公章同意结题的证明及合同复印件应放入结题报告书后一并装订一式二份,办理结束后其中一份交学院科研办次年归档到档案馆。执科技处签字盖章同意结题的《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到科技处社服办更新科技系统状态。

在科技系统中已显示结题状态的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及一次性成果转化经费可以按《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峡大科〔201725]文件规定,一次性请款,无需预留保证金。如项目委托方要求严格按合同预算执行经费决算,须按原预算继续报销经费直到结帐。其余横向项目结题后,可根据需要申请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自立项目,按《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自立项目管理规定(暂行)》[三峡大科〔201720]执行,其中项目负责人编写自主设立项目书时,立项预算中业务接待费不超过10%,其他科目预算和普通横向项目一致。

 

5、自2016.1.1后立项的横向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立项年度结束前,将本年度项目录入省科技厅系统,进行技术合同认定。未通过省厅审核的合同,不能纳入年终考核及预算。技术开发及转让合同必须上传到帐凭证,超过500万的合同上传合同原件,超过300万的技术开发及转让合同要提交相关资料,军工、涉外合同到省科技厅登记。省科技厅登录网址:http://www.51kehui.com:8080/main/index.jsp,用户名:三峡大学,密码:6394592。请项目负责人按省科技厅要求将合同录入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项目名称”请与三峡大学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保持一致。

 

上一条:关于发布《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层次科研项目与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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