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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级公共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2  点击:


 

 

 

一、分流原则

 

(一)充分尊重学生意向的原则。学生结合自身学习兴趣、人生职业规划的基础上,在公共管理大类内进行意向专业选择

 

(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专业分类实施方案制定与实施过程、专业分类引导、分类结果处理及应用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分流工作推进的有序性、透明度和可行性

 

二、组织机构

 

(一)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祖爱、骆东平  

 

 员:石丹淅、向堃、罗蓉、许玉娟  

 

(二)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谭开翠
成员:李见顺、王恩才、许倍慎

 

三、专业分流对象

 

根据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工作指导思想,本此专业分流对象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级公共管理大类全体学生。可选择分流学习的专业为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四、专业分类程序

 

(一)指导阶段:202069日前

 

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与再教等等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两个具体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发展方向。班主任、学业导师、辅导员等需配合好专业分类推进工作,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客观、全面的专业选择建议或意见。

 

(二)申报阶段:2020613日前

 

各班组织学生根据学生各自兴趣、志向填报意向专业。

 

(三)分配阶段:2020615日前

 

学院教学办负责回收、汇总学生意向专业填报数据,并报学院教学委员会进一步审议。申报人数小于25人的专业,将不开设。

 

(四)公示阶段,2020620日前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意见者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办提出。学院将在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通过召开学院教学委员会专门研究决策,并会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

 

(一)特殊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三)由其他年级降级到2018级的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四)本方案由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8级公共管理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https://f.wps.cn/form-write/lOXaUwdm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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