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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2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18]16号),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推优组织

1、校优论文的推荐由各系自行组织评选,推荐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学院培优名单(附件1),将推荐结果以《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表》(附件2)的形式提交教学办。学生本人填写《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3)。

2、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毕业生人数的5%的比例下达推荐指标到各学院,学院根据毕业生人数,均衡专业比例及历年推荐指标完成情况,按比例分配各专业推荐名额如下:

专 业

推荐校优

名额

法学

6

行政管理

2

公共事业管理

3

本院合计

11

二、 评选标准

根据《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条件和要求:

1、 毕业论文总成绩必须为“优秀”。

2、 论文字数不低于1.5万字(推荐非培优对象的,论文字数不得低于1万字),重复率不高于25%。

三、 推优流程及时间安排

1、 6月20日前,各系部完成推荐工作,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表》(附件3)交教学办。

2、 6月24日前,学生本人填写《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3),指导教师签字(需写明推荐理由:包括本课题的实用性、创新性、理论水平、应用价值或成果被社会采用情况),交教学办。

3、 6月26日前,教学办汇总上报教务处。

四、省优本科毕业论文的推荐工作安排及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教学办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论文培育名单

附件2: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表

附件3: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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